北京:加强对“四类药品”及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用品价格执法检查力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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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明网讯(记者 蔡琳)12月12日,北京市召开第431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,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厚廷介绍,当前,北京市疫情仍处高位运行态势,新国十条和京十条出台后,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疗器械需求急剧增大。为更好保障市民基本用药需求,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,成立市医药物资应急保障专班,各部门各单位加班加点、连续奋战,全力做好全市医药防疫物资保障工作。

一是全力调配货源,保障医药物资用品供应。建立每日会商机制,监测重点医药物资市场供需情况,摸清药品缺口,及时调整更新保供物资品种和数量,积极协调,争取中央和兄弟省市支持,在全国范围内调配货源,同时协调北京市防控药品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及医院对接,开通“绿色通道”,加快紧缺药品由生产向批发、零售环节流转,打通药品供应“最后一公里”。科学制定解热镇痛类药品国际采购建议清单,组织开展电商平台国际采购。今天,已向市场一次性投放2500万新冠抗原检测试剂,后续会加大投放力度,同时对退烧类、清热解毒类等防控药品也将持续投放至医院、零售药店。

二是协调扩大产能,保障生产供应。根据测算,北京自有生产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关防疫药品的产能和储备,能够满足市民基本需求,但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,制约了产能的充分释放。目前,正深挖北京企业生产潜能,做好防疫物资保供企业“白名单”服务,主动为企业开通“绿色通道”,最小化降低疫情对药品生产的影响,确保企业不停工、不停产;开展24小时驻厂监管,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严格按照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,依法依规生产,严格检验把关,确保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。进一步优化和加快疫情防控所需药械审评审批和检验检测工作,放开药品经营企业首营品种资质查验工作,允许特殊时期零售企业通过自提方式组织货源。

三是强化价格执法,规范市场秩序。针对近期药品价格波动、群众反映诉求增多的情况,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》,以零售药店、互联网经营平台为检查重点,加强对“四类药品”及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用品价格执法检查力度,增派执法力量,综合运用重点检查、提醒告诫、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,坚决彻查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囤积居奇、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,坚决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。目前,已对网络平台、大型药品经销商等2000余家药品经营者开展提醒告诫,对3起价格违法行为立案处罚。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,要依法诚信经营,做好明码标价,严禁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。(光明网) 【编辑:张燕玲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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